易偉杰:
本委于2023年10月16日立案受理你與廣州市清平小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關于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未簽訂合同二倍工資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穗荔勞人仲案〔2023〕2252號)。你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等共計20000元。根據(jù)《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處理辦法》第五十八條之規(guī)定,現(xiàn)依法向易偉杰公告送達開庭通知書,自發(fā)出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本委定于2023年12月28日上午9時在廣州市荔灣區(qū)芳村大道中688號204室第二仲裁庭開庭審理該案,如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將作缺席審理,并作出裁決。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廣州市荔灣區(qū)芳村大道中688號202室
聯(lián) 系 人:顏奕麗、車文薈
聯(lián)系電話:020-81377007
廣州市荔灣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